第40章

“我住院。但我不想在这里住…方医生,能麻烦您帮我联系一家外地医院吗?”

 “没有问题…还需要我帮你瞒着遥光么?”方言可终于合拢了嘴,脸上是坚持的要求终于得偿所愿的喜悦和空虚。

 “嗯。”静静聆听着窗外寂寂的雨音:“但是,请再给我三天的自由。”“三天的话…可以。但你要时刻注意身体的变化。不可以吃高蛋白高磷的东西,给你的补铁剂要按时吃。有什么不妥,要立刻找我。”

 “当然。”我点点头,突然想起:“方医生…我欠你的医药费,到底有多少…”“啪”听诊器飞过来:“许树阳,我警告你:再和我提医药费的事,飞的就不是听诊器,而是手术刀…记好了!”这个火爆医生…心有余悸地看着地上被摔得七零八碎的听诊器,头一昏倒在床上。我有三天的时间,了解我遗留凡世的恩怨。

 “成功了?”“嗯,非常成功。魏遥光看到吻痕,二话没说把我轰了出来。”安影端了两杯茶过来,看我站在书架旁翻书,笑着调侃:“怎么,想改行当作家了?”

 我缓缓扫了他一眼,没有说话:最近两次失业,都是在他的眼皮子底下。一次是半年前,一次是现在。具有讽刺效果的是,两次炒的都是同一家公司的鱿鱼。

 “失业就事业嘛,别这么沮丧。过来喝茶。”安影过来招呼我,见我抚着一本书的脊背出神,不太好意思地笑笑:“还没有想到确切的安身之地,书摆得乱了点…《庄子》?你喜欢看这种书啊!”“哦,不是。”我抽回手,也有些不好意思:“前些日子偶尔看到,随手翻翻,附庸风雅而已。”“唉,附庸风雅也好啊。我最近都不常看书了。”他抽出庄子,坐在沙发上翻:“看书也是见仁见智的一件事…树阳,你打算什么时候离开这里?”

 “怎么,你要跟着我屁股走?”他一愣,继而大笑起来。我无奈地微笑,最后,也不禁大笑,笑得开怀。

 “我们…都是一群傻瓜啊。”笑声渐止,安影突然说了这一句,满是哀伤:“不停地挣扎在一个圆圈里…追求一些永远追求不到的东西。”

 心狠狠地刺痛了一下:他在说谁?他自己,我,还是魏遥光?“不说这个…树阳,你当真要住我这里?”

 “只是三天而已…要收住宿费?”我插着兜笑。“哪里…昨天做做样子骗遥光也就罢了。现在,猎物自己送上门,我可不想担保自己能控制得了哦!”“喜欢就上。”我无谓地一笑:“不过,要有上明天报纸头条的觉悟。”“嗯?”

 他不明就里。我微笑:“某某区某某街某某号房,一裸男身中数刀横尸家中,原因暂不明确…这消息,够不够震撼?”

 “树阳…”他夸张地吸了口气,微笑着喝干了一杯茶水。我也微笑:他喝茶的样子,很像魏遥光。有了暂时落脚的地方,对未来的生活也有了明确的感知,又没工作压力,心情不得不大好。

 虽是高烧初愈,身体还很虚弱,精神却极佳。所以,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,在这个城市游荡了三天,什么都没干,结果在最后一天晚上买了张电影票…其实住院后不能做的事还有很多,比如说逛街啦游泳啦打球啦跑步啦。

 可是,因为前面说的那些,我没住院的时候也从来不做,所以对我而言没什么意义。捏着电影票想来想去,还是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最明智的…事实上,如果不看的话,票就白买了是我鼓起勇气走进电影院的真正原因。买的是通宵票,海报上写了三部片子。有一部是我看过的,其它两个闻所未闻。

 对于我来说,演什么已经不重要。只要能把我为了买票花的钱捞回来,就是恐怖片我也能看得面不改色。

 捧了包爆米花,无聊地扔进嘴里,等着电影开场…明天就要奉命到另一个很远的城市开始我的监禁生涯,只怕这爆米花是我有生之年吃过的最后的零食了。

 影院里人不多,大多是情侣咬着耳朵窃窃私语,偶尔或羞涩或暧昧地笑着,又悄悄掩下去,似乎怕周围的东西破坏了只属于两个人的甜蜜空气。

 我嚼着爆米花笑:他们的幸福,明明可以在光天化日下享受,却偏偏爱寻找黑暗中的禁忌美,让那些见不得光的人嫉恨无奈。他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不幸。等他们知道,惟恐避开黑暗也已经来不及了。

 “啪”一声,原来是想得出神,手里的爆米花袋子掉在地上。反射性的,弯下腰去捡。铃声突然响起,周围的视线一点点黯淡下去…开场了。

 捏着爆米花的手指微微颤抖着,弯下的腰一直没有抬起。我痛苦,我难过。我伤心,我困惑。我想你。魏遥光,我想你。我爱你。为什么不挽留我?也许…我不是神,不能预见将要发生的事情。

 如果,你挽留我,你将你的心,以一种最为坦荡的姿态,暴露在我面前,那么…我不知道,我的决定,还能否这样,不可改变。遥光,我不是真的怪你。我在迁怒于你。我不能因此而责怪我自己,这对我不公平。因为,我是那样爱你啊。就像你,这样出现在我眼前,冷静的眸子在黑暗中闪着幽然的光,身后的电影才刚刚开场。

 我也能坦然地仰望着你,然后抬起身,对上你的眼。我就是这样,不得不顾忌某些事,却又毫无顾忌地爱着你。魏遥光静静看着我,我也静静看着他。良久,我将视线转移到前方的屏幕。

 “你为什么要娶她?”“因为我…爱上了她。”“你母亲说,你从来没有把这种想法告诉她。为什么不告诉她呢?那就是你自杀的原因吗?”

 …为什么是这部电影…我恍惚地闭上眼:虽然无所谓,却逃脱不了上帝开的恶劣玩笑。我看过这部电影。所以我记得里面的台词。戈德曼的,飞越疯人院。

 “这个,获过五项奥斯卡奖…”我僵硬地微笑,不知所云。他依旧冷静地看着我,突然伸过手,拉住我的胳膊,连拖带拽,拉出电影院。我心疼得眼发黑:五十多块的电影票,就这么变成书签了…“喂,衣服会被你扯坏的…”

 “我自己有脚,不用你拖着我走…”“糟了,衣服真的被你扯坏了…”“魏遥光!你停下!”我愤怒地低吼一声,震住了魏遥光匆匆前行的脚步。可是,他只是顿了一下,头也不回,继续扯着我成了维纳斯像的外套,将我拖到一个阴暗的胡同里。

 我无奈地甩着空荡荡的袖管…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是断袖之癖的现代版。然后不由分说,将我狠狠摔在墙上,一手撑住墙壁,一手捏住我的脸…

 如果就这样被他吻到,那世事难料一词岂不是先人造来消遣下酒的了。既然说世事难料,也就是说他并没有很唯美地捧起我的脸,吻个天昏地暗,日月无光。

 他只捏着我的脸,很严肃地问了个问题,他困惑好久的问题:“你不是说你讨厌电影院里嚼爆米花的声音,所以从来不肯陪我一起看电影的么?”我听了差点吐血昏倒,望着左手惯性地紧握着的爆米花袋子,无力地回答:“就因为讨厌…所以…”

 话在说下去已经没有意义。他突然捏紧了手指,沉沉叹了口气,沉沉贴上我的唇…终于,还是避免不了这种俗气的桥段。

 热烈缠绵的吻,我甚至有种错觉,这好像是闹了别扭的恋人刚刚和好时,那最甜蜜,最温馨的吻…唇齿间满溢着我熟悉的温暖气息,在午夜潮湿的空气中,依然阳光般清香怡人…可惜,错觉终究是错觉。喘息着挣开他的吻,我偏过头,手扶着后背的墙,倔强地不发一言。

 “对不起…失礼了。”他将手拿开,声音低沉得仿佛是从地底下传出来。“没关系,不用在意。”

 礼貌地回答,像对一个陌生人。此刻的我们,乐此不疲地扮演着陌生人。都希望能在这场看不见硝烟的战场上,成功伤害对方。我们曾有过一瞬间的动摇,心里有过一瞬间的柔软。也许,抓住那一瞬间,我们的未来,就会因此而改变。

 这个瞬间,就是当他的唇触摸到我的唇时。深情的吻,美好得好像可以放弃一切,只这样,和他相吻至死。可他的唇离开了。所以,我们错过了。既已错过,那就只好伤害。

 “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。”我淡淡问。“你以为我这三天满城找你?”他不无讽刺。我心中一痛,口气却愈发的淡然:“哪里,树阳还是有自知之明的。

 不敢奢望总裁您寝食难安,只为了寻找我…总裁您一定是也来看电影,所以才会巧遇吧。”“随便你怎么想。”他倨傲地笑笑,笑得我心都碎了:还是这样,干净迷人的笑容。

 衬在他完美无暇的外表下,多么令人心醉的艺术品啊。那是我的,是我的遥光啊。“不管怎么说,既然遇到你,以我们二十几年的交情来说,这件事还是有必要告诉你的。”

 他眼神四处飘荡,最后定在我身上,笑得愈发粲然:“我要订婚了,下个星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