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你真正想逃避的,是族人灭亡的必然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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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即恒盯着自己的手掌看了半晌,和瑾好奇地问:“你也会看手相?”

即恒怔了一怔,忙放下她的手找了个借口说:“不是,我只是奇怪,公主自幼习武,据说六岁那年还取得了比武大赛的胜利,为什么手掌上连一点薄茧都没有找到。”

和瑾捏着自己的掌心,似乎有点不好意思:“有的,练剑之人手上若是不长茧,说明不用功。本公主可是成老将军,盛青的父亲手下第一高徒,当然在剑术上可是翘楚。”

即恒琢磨着一个六岁的孩子能练成什么剑术造诣,这个“翘楚”估计有不少水分,但他也就在心里想想。“照你这么说,你手上的茧子应该比你指甲都要厚了才对。”

和瑾难得有些扭扭妮妮,支支吾吾地才说:“嗯,当时是这样……后来父皇说姑娘家不好看,让尚宫大姑姑强行用药酒把我的手泡软了,那个女人差点把我骨头都废掉……之后就没拿过剑了……”

即恒恍然,原来用药酒可以泡软,人类还真是能干。只是和瑾那副忸怩的神态让他感到很玩味:“公主似乎觉得这件事很难为情?”

“当然难为情了!”和瑾果然很激动,可即恒不明白到底有什么难为情的,便试探着问:“那公主是觉得作为男孩子感到难为情,还是作为女孩子感到难为情?”

和瑾怔愣,没想到他会问这么细,这个问题可能她自己都没有考虑得这么细过。她曾经以男子的身份被养大,直到六岁以后才恢复女儿身,无论是对于性别的认知,还是个性的养成,都有过一段十分艰难的转变期。许多事她回想起来只是觉得不高兴,但究竟出于哪一种个性而不高兴,她不得而知。

她不完全是个男子,同样不完全是个女子,这一点已经无法改变。也正因为这一点,她才会显得格外与众不同。

即恒听完她混乱的解释以后,决定还是放弃继续追问。不料和瑾的目光落在了他的手上:“那你让我看看你的手,看看你是不是一个用功的学生。”

即恒本想将手藏起来,可这样一来无异于此地无银三百两,便只好老老实实把手伸出去。和瑾佯装大师认真端详了片刻,只见她秀眉轻蹙,神色古怪,最后不确定地下了结论:“你是不是每一样兵器都没有认真练过?这样可不行,习武之人泛而不精是大忌,随时有可能因此而送命。虽然你用剑是挺厉害的……”

即恒不置可否,若无其事地抽回了手。他并没有特意习过剑法,所以他虎口上握剑所磨出的茧子都是直接用剑时累积下来的。其他每一个地方都是。

河鹿的身体本身就是武器,而在河鹿手中,世间每一物也都是武器。兵器只是造型更为便利的“物”而已。

那个男人教他的时候,只给他画过每一种兵器大致的雏形,当然以他的画技即恒能在人界认出来已经相当不错了。

“公主有所不知,真正的武者即便用手也可以当剑,不信你看。”他说完便并拢五指横空一斩,空气在顷刻间发出一丝轻微的呼啸声,裹挟着一道劲风自和瑾面前掠过,倒真有几分剑的凌厉。

和瑾惊叹不已,笑道:“厉害,下次能给本公主削个苹果吗?”

即恒眨了眨眼,状若无辜:“公主有令,卑职岂敢不从。只是这手掌没有刀刃锋利,到时候成品歪瓜裂枣的公主莫嫌弃就好。”

和瑾忍不住失笑,兴许是因为冷,粉嫩的双颊上浮着些许红晕,令她看起来有种说不出来的乖巧可人。即恒见她没有再起疑,便顺水推舟结束了这个话题。

一次突如其来的的遇险让即恒发现了和瑾不为人知的脆弱一面,一个亦真亦假的玩笑让两个人的相处更加融洽起来。即恒很是感慨,随着越来越深入的了解,他发现他从未像现在这样对一个人有着如此热忱的好奇心。想知道更多关于她真正的心,也想做到更多她希望的事。这已经不仅仅是好奇心这么简单,他想介入她的人生,想在她的生命里留下自己的痕迹。当他明白这一点时他不禁感到几分畏怯,还有落寞。

这一次的分别,他一定会舍不得。

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忘不了。

他不着痕迹地叹了口气,捏起和瑾的另一只手。一片触目的血色让即恒心头一紧,原来和瑾的掌心不知被什么东西划破了一层皮肉,已经有大片血花冒了出来。

“是刚才摔倒的时候擦破的吧。”和瑾看着自己掌中的鲜血倒吸一口凉气,她全身都痛,竟没有注意到。

即恒忙撕下一缕绢丝替她包扎起来,他们身处险境,林中嗜血妖魔盘踞,不可再节外生枝。捏在手中的手掌十分柔软,没有一点硬肉,更不用说茧。实难想象这么柔弱无骨的手竟然遭过药酒软化的酷刑,而理由竟只是为了美丽。

人类真是让他无法理解,接触的时间越长,这种隔阂反而越深。

“公主休息得如何?此地不宜久留,我们要动身了。”即恒虽然在征求和瑾的意见,但他的语气已是不容置疑。

和瑾握了握包好的手,掌心立时传来一股刺痛。不由她继续留恋,即恒便已起身,向她伸出了手:“走吧。”

和瑾望了他一眼,眼里闪过一点遗憾,只好点了点头。

能跟他在一起的时间已经不多了,随着他们继续往出口走,这份时间便越来越少。和瑾真希望能在这里多停留一刻,她不是公主,他也不是护卫,只是两个落难人相互扶持,相互鼓励。

也许时光再倒流到那一刻,她不会去躲……

为什么要躲呢?和瑾在心里暗自懊悔,只是对他的忽冷忽热很是气愤,想让他也尝尝被戏弄的滋味,可是为什么现在又后悔了呢?

六公主向来不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,即便是错的,宁可承担十倍的后果也不会有悔过之心。可这次明明没有错,明明很解气,为什么她却后悔得要死,并且越想还越后悔……

正当她独自纠结不已时,被握住的手忽然感到对方力道的加重,她抬起头,遇上了即恒略带担忧的眼神。

“公主吉人自有天相,不要失去信心。”他约摸是以为和瑾因为压力又有了轻生的念头,只怕她想不开。

和瑾不禁苦笑,回想当时的自己一定非常狼狈,非常软弱,在他面前丢尽了脸:“……我当时是不是很难看?”

即恒怔了一下,却摇摇头笑道:“不,公主很坚强。”

“我又不是小孩子,用不着安慰我。”和瑾嘴上倔强,头却低了下去掩饰自己的难为情。

“每个人都有自己能承受的底线,公主太勉强自己,所以才会积累太多自己所承受不了的压力。有这样的机会发泄一下是好事,我不认为丢人。”

他不认为丢人,说明自己当时真的很丢人……和瑾恨不能将自己埋进草地里。

“面对恐惧时,人都会有些出人意料的反应,这是你内心深处最本能的希求,但这不一定就是你的理智所需要的希求。人类比其他生物拥有更多智慧,正是在于人类更能克制自己的本能。所以公主的坚强是值得人尊敬的。”即恒一面向前走,一面徐徐说道。

他的语气很淡,虽然说着十分讨好的话,却并没有谄媚的意思。他也没有再回头去看她,只是拉着她的手加重了力道,让她感到心安。

和瑾知道他是怕自己尴尬,也怕自己陷在死循环里脱不开身。她就是容易被无谓的自尊心所折磨。她并非从不后悔,而是害怕去后悔,因为一旦后悔,她将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残局。

“有的人怕死,而有的人怕生。”即恒慢慢说,寂静的林中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漂浮,有些孤寂,“怕死是本能,怕生则是逃避。因为活下来比去死更需要勇气。”

好像一股凉风直接从领口灌了下来,将和瑾所有的烦闷与忧郁一齐浇灭,只余下一份平静渐渐沉入心底。活下来比去死更需要勇气……她从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情,于她而言,即便活着不易,可一旦死去就什么都没有了。她不知道书上所说的死后世界到底存不存在,倘若当真存在,恐怕也是漆黑冰冷的,只是想一想都感到背后生寒。

然而这个少年却告诉她,活下来比去死更需要勇气。

因为活着所要承担的责任与磨难,比死亡更需要勇气去面对。

和瑾深深望着即恒的背影,他始终不曾转过身,一步一步坚定地向前走。这个应当与她同龄的少年经历过许多她闻所未闻的轶事,也承受过许多她不忍细闻的生死离别,究竟是什么力量支撑他走到现在?支撑他能这般云淡风轻地说出这番话?

……他有没有脆弱到不想再坚持的时候?想放手一搏,一了百了的时候?

这一个月的相处以来,接触得越深,和瑾却发现与他的距离仿佛越像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。她仍旧对他一无所知,他也绝不向她吐露丝毫心事。

一旦触及到他心底最深处的伤口,他便将自己层层保护起来,不给任何人机会去碰触,哪怕对方是出于善意。

亦或者,是出于爱意。